(一) |
以一至兩年,依普賢上師言教及其他法本修習外加行及內加行。這加行可以重複修習三次或更多。 |
(二) |
以一至兩年,依雍丹藏教授及其他法門,修習外、內、密上師相應法和捷道破瓦,即遷識法。 |
(三) |
以一至兩年,依寧提大持誦儀軌及其他法本,修初灌法門,包括上師持明總集,本尊大勝總集,空行大樂佛母及護法修持儀軌,而薈供時則恆常修習Kenchok
Chinlu以上諸種儀軌都以壇城為修習之基礎。 |
(四) |
以二至三年,依大圓滿維摩寧提及其他法本,修二灌法門,包括脈動、風持、明點變化、拙火禪觀及其餘瑜伽法。 |
(五) |
以二至三年,依大圓滿空行寧提、六中有教授及其他法門如方便道大手印禪定及中陰解脫等,而修三灌法門。 |
(六) |
以三至四年,依大圓慧勝、喇嘛仰的、十七種大圓滿密法,如甚深奧秘之立斷、頓超及黑關等法,而修習四灌法門。 |